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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10% 5月中旬开始发放

时间:2016-01-10 08:01 浏览:

晚报讯(记者 彭绪艳 通讯员 周斌)连日来,州人社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正在全州社会保险统一应用软件中编辑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待程序,标志着我州11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全面铺开。据悉,这是我省连续第十一年上调企业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按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从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

此次调整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待继续按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高龄调整的办法执行。

定额调整办法:对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1元;对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1元;对2006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1元。

挂钩调整办法: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倾斜调整办法: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对同时符上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就高的原则,只增加一项。

高龄调整办法:对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对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另外,恩施州属于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我州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均可增加10元。

据州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增加的养老金将从5月中旬开始发放,2015年1至4月应调增的养老金,在5月份一并补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