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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全面完成长江禁捕退捕相关船舶管理和规范处置工作任务

时间:2020-12-09 13:10 浏览:

为贯彻落实黄冈市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黄冈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相关船舶管理和规范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黄冈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以及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强力指导协调下,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迎难而上,攻坚克难,按期圆满完成了黄冈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相关船舶管理和规范处置工作。

截至12月2日,黄冈市团风、黄州、浠水、蕲春、武穴、黄梅、红安、罗田、市直太白湖等县(市、区)和单位在禁捕水域共摸排相关船舶512艘,其中:生产生活自用乡镇船舶246艘,特定功能船舶235艘,一般“三无"船舶31艘。签订禁捕承诺书476艘,完成率100%;统一回收6艘,完成率100%;标牌标识476艘,完成率100%;打击销毁30艘,完成率100%。依照“统一回收一批、标识管理一批、打击销毁一批”的工作原则,按时间节点全面完成相关船舶管理和规范处置工作任务,最大限度消除非法捕捞风险隐患。

黄冈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相关船舶管理和规范处置工作成果

红安县、罗田县、太白湖分类标识船舶

武穴市“三无”船舶集中停靠点

团风县罗霍洲“三无”船舶集中停靠点

武穴市“三无”船舶拆解现场

自启动这项紧急任务以来,全市各县(市、区)政府组织交通等部门按照方案要求迅速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召开禁捕退捕相关工作布置会,按照工作职能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到乡镇和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港航海事部门作为牵头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强有力的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确保按时完成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相关船舶管理和规范处置工作任务。

二是部门联动,确保工作质效。在市禁捕退捕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部署下,由各县(市、区)交通运输、港航海事部门牵头,联合农业农村局、涉渔乡镇政府联合行动,共同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相关船舶管理和规范处置工作,做到长江水域“三无”船舶摸排管控数据精准、详细无遗漏。

浠水县在兰溪镇政府召开兰溪河“三无”船舶清理推进工作会,涉船的江中、戴家洲、兰溪村及兰溪派出所、采砂局兰溪分局、市场监管兰溪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会

黄州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及相关船舶全面排查和规范处置工作动员会,区交通运输局、农村农业局、公安局、水利和湖泊局主要领导及各乡镇分管副镇长参加会议

三是广泛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长江水域岸线长、码头多,各类船舶散布其中,且“三无”船舶占绝大多数,摸排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交通局交通运输、港航海事部门通过沿江渡口、各作业码头张贴通告、悬挂横幅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最大限度争取群众和社会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相关船舶管理和规范处置工作的理解支持。

武穴市开展“三无”船舶整治宣传

黄梅县海事执法人员依据各乡镇统计的数据开展现场摸排核实工作

黄冈市港航管理局副局长曹兴旺带工作专班赴蕲春县港航海事局督导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相关船舶管理和规范处置工作

四是加强业务督导,确保工作时限。市交通运输工作专班按照“三个一”的要求,即每日一报表、每日一会商、每县一督办。每日通报各地完成情况,精准分析研判各地实际情况,对完成率不高的地方,工作专班及时下基层指导督办,对完成较好的地方加大宣传力度,激发各县区工作专班工作积极性,经二十多天的连续奋战,各地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完成了黄冈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相关船舶管理和规范处置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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