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当前位置 : 主页 > 黄石资讯 >

县法院给执行上“保险”首批21名困难当事人领取救助保险金

时间:2019-03-27 02:12 浏览:

本报讯(通讯员 程琼芳 杨李君 记者 邹诗雅)近日,阳新法院为21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共计19万元执行救助保险金。这是该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新支公司(简称“人保财险阳新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以来发放的首批救助金。
2018年7月,阳新法院与人保财险阳新公司举行助力执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探索“法院+保险”模式,其中就“执行救助保险”展开全面合作,通过内外联动,进一步增强司法救助力度,有效缓解困难当事人生活上的燃眉之急。
“执行救助保险”以法院为投保人,生活困难的涉民生诉讼案件当事人为受益人,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执行救助申请,法院依法审查后,向保险公司出具当事人身份证明和同意救助审批表等材料,最终由保险公司核准材料并为当事人发放救助金。
“执行救助保险”是阳新法院在执行举措上的一次有效尝试,不仅简化了审批流程,从根本上提高救助金发放效率,还利用保险机制,拓宽了受救助人群的范围,让执行工作更具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