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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整治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收效良好

时间:2019-04-30 00:26 浏览:

本报讯(通讯员 杨慧兰 记者 周万榜)为进一步净化我县道路交通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县委、政府以及该局党委和县交通安全整治办的统一指挥和部署要求,从2019年1月16日起,大力开展整治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行动,收效良好。
       为了开展好此次行动,该大队根据县委、县政府及该局党委指示,及时成立整治工作专班,阳新县委常委、公安局长徐卫东亲自挂帅直管。行动期间,重点实施对辖区兴国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以及各镇区主要街道和国省县道,严格禁止无牌无证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
       针对个别电动三、四轮车主有意避开交警正常执勤时间的情况,该大队合理调整警务安排,加大夜间重点路段巡逻管控力度,提高夜间路面见警率和管控率,严厉打击电动三四轮夜间违法载客运营。
       除此之外,联合交运、城管、工商等职能部门实施联防联动,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逻管控,并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的勤务模式,严惩严处无牌无证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非法营运,对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切实强化路面管控,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片,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
       据悉,行动开展3个多月以来,截止目前,该大队共出动警力400余人次,出动警用车辆100余辆次,共查扣电动三、四轮车244辆,面对面教育过往群众500余人,处理具有违法行为车主300余人,办理牌证300余套,其中,对一名拒不服从管理、阻碍交警正常执法的违法人员倪某予以行政拘留,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度,社会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