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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

时间:2019-06-15 00:38 浏览:

本报讯(记者 肖梦娇 文/摄)12日,我县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暨城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动员会在县城管局召开。即日起,县城管执法局将联合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为期半年的专项治理。
       县城管局副局长王晖在会上说,要把群众所呼作为政府所应的着力点,做到“抓重点、促一般”,抓经常性活动产生的油烟排放,促一般城市街边巷尾的焚烧制止;抓市民群众举报的热点、痛点整治,促一般油烟排放的整改;抓人口密集区域油烟污染整治,促街头巷尾水边油烟整改;抓大型酒店油烟的排放整治,促路边小摊、小贩、小酒店油烟整改。要抓全域、促规范,织好纵向监管网,发动社区、小区、路长、河长等网格化的监管网,发动群众宣传举报;织好横向执法网,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执行名单清晰化,实行全域在册登记、执法信息共享,联合依法打击,做到整治一个、教育一方的效果。
       据了解,此次行动将一直延续到12月31日,主要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已安装但不能达标排放的餐饮单位(场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间及要求。同时,加强对整改对象的日常检查,对在限期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或者擅自拆卸、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的,油烟净化处理后仍排放超标的,严格按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对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油烟严重超标且不具备治理条件及周边居民反映强烈的餐饮单位,依法予以整治或取缔,力争年底前,全县所有有油烟排放的宾馆、饭店、餐厅、食堂及早点、夜市大排档、烧烤摊点等餐饮服务业,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实现油烟达标排放。目前全县共有336家油烟排放不达标餐饮单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最高罚款为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