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当前位置 : 主页 > 黄石资讯 >

省人大来黄开展《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稿)》立法调研

时间:2019-07-11 00:28 浏览:

    7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鸣一行来我市开展《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稿)》(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
  
  上午,调研组首先来到大冶市茗山乡博园,参观楚天香谷芳香文化体验馆,实地考察我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情况。随后,前往保安镇沼山村、盘茶村,实地察看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情况。
  
  在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大冶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汇报和大冶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省人大代表对制定《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刘晓鸣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要深刻认识制定《条例》的重大意义,以高质量的《条例》助推我省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刘晓鸣强调,大冶作为全国百强县,经济基础好,在乡村振兴工作上有很好的实践经验可供全省学习借鉴。要发挥好县域统筹的带动作用,以县域统筹作为整合平台,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互惠共享,积极打造“一村一品”,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特色经济,体现乡村价值。要发挥好市场配置和政府引导的作用,用好“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加强有效互动,不断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调动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的积极性。要发挥好农民的主体作用,将农业产业链所形成的收益向农村倾斜,增强农民的获得感。要发挥好改革创新的驱动作用,强化农村经营创新,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速推进乡村振兴。要发挥好党建的引领作用,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为乡村干部提供干事创业的平台和有效的组织保障。
  
  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绍明,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谢连平,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余大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丰林、副主任吴长军、秘书长赵重迎等参加调研。(黄石日报记者 陈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