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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3739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时间:2019-07-17 00:37 浏览:

  本报讯(东楚晚报记者 詹钘 实习生 田晴 通讯员 程淼)目前,我市2018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已结束。截至7月15日,全市共有3739户企业、36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2349户个体工商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上述失信信息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向社会公示。

  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后续将按照不低于5%的企业抽查比例,对全市范围内截至2018年底存量企业开展抽查事项全覆盖“双随机”抽查,并公示抽查结果。在抽查中发现公示的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也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存在以下四种不良情形,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信息,企业未按照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企业。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其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另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申请办理各类登记备案事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资质审核、从业任职资格等有关事项时,行政管理部门将予以审慎审查。

  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金融机构可能因此而不受理其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同时在合同签订、海关通关、企业外籍人员工作证件等方面,受到信用约束机制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