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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不知所踪的书范方启/文

时间:2019-12-21 02:00 浏览:

朋友圈里,一个老先生发帖称,一本遗失了20多年的书,突然被人专门送过来。这让我的想象活络了起来,读书的人,面对一本失而复得的书,肯定有久别重逢的喜悦,感慨自然也不会少。看这个帖子的我,忽然也感从中来,想想我自己,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有多少书,借出去了,就再也没回来。
       得一本好书,我会一气读完,读过了,爱嘚瑟的毛病也便上来了,眉飞色舞地在熟人和朋友的面前讲起书中精彩的内容,并且不乏添油加醋。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哥们,这么好的东西,也该拿出来让大家伙分享分享。行,这有什么不行的。于是,还沾着我的手指温度的书借出去了。众多借书的人,好像对于我这个人的特性有一些了解,天生的马大哈,隔不了几天,就忘记了书借给了何人。书的主人没有主动索回,那行,书也就成了别人的了。从我的书架上失踪的书,我至今还能记得住名儿的有《红与黑》、《飘》、《战争与和平》、《追忆似水年华》,都是世界级的文学名著。还有贾平凹的那个《废都》,张扬的《第二次握手》以及路遥大名鼎鼎的《平凡的世界》。当然,远远不止这些,我的记性就是这么糟糕。可见我对于外国文学还是蛮感兴趣的,有时忽有所感,想从那些书中淘出一点感受来,再去找书,不得其踪。
       除掉不断地从书店里购回新书,我也会经常向他人借书,毕竟天下的书太多了,喜欢一本就买一本,财力也跟不上。记得有次从一朋友那儿借来了钱钟书先生的《围城》,钱式比喻让我兴趣大动,看了一遍觉得不过瘾,看了几遍,越看越喜欢,于是就心生歹念,不打算归还这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了。我也知道,如果等到书的主人讨要的时候再归还,那是很尴尬的。我干脆先来一个“火力侦察”,倘若那位仁兄也像我一样擅长于“贵人多忘事”,那书就是我的了。我假装再向他借书,他爽快地答应了,说回家找,找到了就借给我。一连多日无消息,我基本断定这个二百五跟我一样忘记了书原本就在我手中。见面了再借,他呵呵干笑几下,然后说,书不见了,以后找到再借吧。要的就是你这句话,当时的我,兴奋得心花怒放。一本原不属于我的书易主后,没事时,就拿出来翻一翻,钱式的比喻,常常让我一人嗤嗤发笑。经常面对那本书,不安也就浮出了水面,毕竟不是自己的东西,横竖都不怎么舒服,心想要不要让它重归它的主人?这么犹豫了一段时间后,愈发觉得自己做人不够厚道,尽管那人早忘了书到底借给谁了,但冲着当初他的那份友好,我也理应对得起他的那份美意。书终于被我送还了,只是送还的时候,我给自己找了一个很美丽的台阶,我说,书一直就在我的手中,我不过是在考考某人的记性,看来,有些人的记性,早就被狗拖走了。
       在另一个朋友的书架上,我曾看到过几本相当面熟的书,拿起来随手翻翻,书上却留满了不属于我的痕迹,至于我的痕迹,大概满空气里都是吧,可惜空气是不能为我据理力争的。这个看书并且爱书的朋友,他有太多的佐证证明书就是他的了,那么多的线条,那么多出自他手的密密麻麻的心得体会,形成了一个强有力的战斗集体。我呢,尽管心存疑惑,但还是免开尊口了。这以后,我也学了一个乖,但凡得一本新书,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郑重其事地签上自己的大名,有了这,不至于到时“死无对证”。
       近些年,书失踪的事情少了许多,这并非说明我的记性长进了,而是看书的人少了,而一直钟爱于看书的我,越发显得不合时宜了。我倒是怀念起那些书被失踪的岁月,想起那些,感到自己并不是孤单的,好像有许多的同道人在伴随着自己,我们在共同地做着有着不一般意义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