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冶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号令》,我市于2020年1月27日6时起,对市域范围内鄂A牌照机动车上路行驶进行了限制。现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决定自2020年2月1日零时起,取消市域范围内鄂A牌照机动车上路行驶限制。 大冶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