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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斗湖堤镇、狮子口镇荣获“中华诗词之乡”称号

时间:2018-04-24 15:06 浏览:

  日前,中华诗词学会对公安县人民政府下发文件通知(中诗[2018]6号),决定授予公安县“中华诗词之乡”称号;同时授予公安县斗湖堤镇、狮子口镇“中华诗词之乡”称号;授予县实验中学、夹竹园小学、孟家溪小学“中华诗教先进单位”称号。

  中华诗词学会在通知中说:在全党全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大好形势下,你县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责任心,带领全县人民群众,弘扬中华诗词传统文化,充分发挥地方优势,努力创建中华诗词之乡,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经考察,符合中华诗词学会关于中华诗词之乡的评定标准。

  通知希望公安县珍惜荣誉,不断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创建成果,更好地传承发展中华诗词事业,为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