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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城区4家游泳场馆池水卫生不合格

时间:2020-01-06 01:08 浏览:

讯(十堰晚报)记者 张婧 实习生 瞿博雯 通讯员 李超 报道:本月初,市卫生监督局对城区8家游泳场馆的池水和空气卫生质量进行监督监测。昨日检测结果公布,城区4家游泳场馆池水样品不合格。

据了解,此次监测采集游泳池池水样品24份,监测室内游泳场馆空气质量49点次。监测结果显示,城区4家单位池水样品不合格(具体情况见下表)。

据悉,对于监测不合格的单位,市卫生监督局已对相关游泳场所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进一步加强游泳池水的卫生管理工作,特别是要认真落实消毒措施,及时向泳池中补充新水,改善通风条件,确保卫生安全。

同时,市卫生监督局提醒广大市民注意,进入游泳场所内必须通过强制性浸脚消毒池,以免水质受到污染;在游泳场所内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不在池内小便;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砂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和酗酒者不得进入人工游泳池游泳,以免对自身及他人身体健康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