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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表抄表缴费时间临时调整

时间:2020-01-15 01:45 浏览:

讯(十堰晚报)记者 马俊杰 特约记者 杨波 报道:国网十堰供电公司昨日发布消息称,将按照省电力公司统一部署,临时调整2月份过年抄表例日。其中,低压用户抄表日由原来的本月15日至23日调整为本月3日至9日,高压用户抄表日由原来的本月10日至15日调整为本月6日至9日。

据介绍,按照固定抄表缴费时间,本月15日至23日恰逢农历新年前后,对抄表和市民缴费都将带来不便。根据本次临时调整部署,城区和十堰供电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县市区将统一调整时间抄表,对于系统不能有效识别临时抄表日、计算电费“出错”的,将安排电费核算员手工修订;对低压居民阶梯电价,抄表周期不足一个月的,阶梯基数按一个月计算,超过一个月、不足两个月的,按两个月计算;高压专变用户,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其基本电费、力调电费。

据悉,对于此次抄表日程的临时性调整,市民可采用支付宝、银行卡代缴代扣等社会化代收电费方式缴费,合理规避缴费高峰期。供电部门已在辖区低压台区所有门栋张贴通知,并向大用户发布短信提醒,告知调整后的抄表时间,方便市民及时安排春节期间缴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