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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不到15分钟照样收钱 物价部门:可拨打12358投诉

时间:2020-01-23 02:27 浏览:

讯(十堰晚报)记者 曾雨 实习生 王晶晶 报道:“停车不到15分钟就收费,这不符合物价部门的规定。”近日,不少市民向本报反映他们停车时的遭遇。记者调查发现,市内一些停车场收费存在不按规定收费的情况。对此,物价部门表示,对于收费行为的停车场,停车未超过15分钟的,不得收费;如发现此类情况,可拨打12358投诉。

市民反映:

停车不到15分钟收费不合理

上月30日下午,张先生将车停到三堰客运站门前的停车场内,一名工作人员说要收费5元。“我买张票就出来,也就几分钟的时间。”张先生说,对方称只要进来停车就收费,不管几分钟。

无奈之下,张先生交了5元停车费。“到售票处得知票已卖完,我就赶紧出来,前后不到3分钟。”张先生说,可收费人员并没有将5元钱退还给他。“物价部门不是有规定,停车时间不到15分钟免费吗?”张先生提出质疑后,工作人员称他们是私营的,15分钟内免费不关他们的事。

张先生说,5元钱事虽小,但是物价部门有停车15分钟内不收费的规定,就应该执行。市民王先生也反映,称他每天早上在柳林路清凉寺吃饭,车停在门口不到15分钟也收费5元。

记者调查:

不论时间长短,停车就收费

昨日上午,记者在三堰客运站停车场看到,进出口分别贴有“停车收费5元”的标识牌,但未标注“15分钟以内免费”的字样。记者观察发现,只要有车停入,一名50多岁的女性工作人员就会上前收费,其中,机动车5元,摩托车、电动车1元。

“物价部门规定15分钟内停车不是不收费吗?”面对记者的疑问,对方称“不知道有这回事,进来停车就收费,停多久都是5元”。

无独有偶,记者昨日又接到一市民反映,称柳林路清凉寺门口一处停车场也存在类似情况。

昨日上午,记者在该停车场的停车收费标识牌上看到,此处停车收费为:大车10元、小车5元、摩托车2元。工作人员李师傅说,这是黄金地段,15分钟以内要收费,不然不好管理。

部门说法:

不按规定执行,打12358投诉

对于张先生反映的问题,三堰客运站值班站长严女士说,按照客运站规定,旅客买票、送客、取货,半个小时内不收停车费。“门前停车场被私人承包,具体收费情况不清楚。”

严女士向停车场收费人员核实情况,收费人员承认15分钟内收停车费,并称不知道有不收的规定。对此,严女士表示,收费人员不按规定收停车费是个人行为,客运站将会对他们予以严厉处罚,责令改正。

据了解,柳林路清凉寺门口的停车场由金悉地商务宾馆安排人员收费,对于15分钟内免收停车费的规定,对方称“没落实到本地”。

市物价局工业品与服务价格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十堰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并且规定停车时间未超过15分钟的不收取停车费;市民若遇到违反此规定收费的行为,可以拨打12358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