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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检察院:案件实现“日清月结”

时间:2017-03-10 07:34 浏览:

  【消息】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全面启用,标志着办案、管理和统计现实了“三位一体”,也标志着业务工作产生的大数据正式登上应用平台。近日,保康县检察院召开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日清月结”动员会,案管部负责人郭志虎安排部署了相关工作。

  保康县检察院传达学习了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晋对《关于AJ2013系统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有关数据比对的通报》的批示,宣读了《关于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数据开展“日清月结”活动的通知》,介绍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新增的统计功能特点以及该功能对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报表统计、检察官业绩考核等工作可能产生的影响及解决办法,对如何运用大数据指导检察工作进行了阐述。

  如何填录案卡信息、处理积存案件信息,案管部人员对全体干警进行了指导,希望干警们学习并掌握《全国检察机关业务应用系统填录标准和说明(试行)》一书介绍的操作流程。

  保康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力强调,全体干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业务科室指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案件系统填录工作,做到每日清查一次,每周汇报一次,每季度通报一次;各部门内部及部门之间要加强配合,明确责任,正视问题,狠抓落实;要严把案件受理关、律师接待关及阅卷关、赃证赃物管理关,做到文明接待、规范操作、统一对外。

  据悉,自2014年统一业务系统上线以来,该院案管部按照“一个窗口对外、一个闸门对内”的运行方式,对所有案件进行网上流转,将司法规范的“软约束”变成网络运行的“硬要求”,借助统一业务系统这个大数据平台,处理好了与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衔接问题,使办理案件责任追究制度、案件评查制度、检察官绩效考核制度、律师网上接待制度、流程监控制度、赃证物证管理制度能规范执行。

  该院案管部承诺:将一如既往秉承“监督、管理、服务、参谋”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强与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使办案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