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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职称申报工作启动

时间:2017-06-25 08:07 浏览:

  【消息】今年我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正式启动。记者昨日从市职改办获悉,我市职称制度发生重大变化。

  变化一:职数管理方式调整

  市职改办不再下达职称申报职数控制评审单,由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事业单位根据现有岗位及聘任情况调控管理,总量控制。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要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

  变化二:外语、计算机不再要求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前置必备条件,无论申报高、中、初级职称,都不再需要提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原对医古文、古汉语有要求的,参照执行。

  变化三:四所高校自主评审

  从2017年开始,省职改办向全省80所高校下放高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以及其他系列(不含“以考代评”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权,我市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和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在这个范围内。市职改办向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襄阳技师学院下放教师、实验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权及市农科院自然科学研究、农业技术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评审权的单位,市职改办不再发文办证,各自主评审单位依据评审结果自主印发任职资格文件,自主颁发任职资格证书。

  变化四:转评晋升方式调整

  从2017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因岗位变动、专业调整需转评申报其他系列职称的,应先平级转评,不再像以前可以直接转评晋升。转评后,晋升上一级职务时,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但原专业岗位业绩不作为晋升依据。

  变化五:公务员不得申报

  根据国家要求,公务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国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此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从事会计、审计、统计、档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申报职称。

  变化六:高级经济师专项评审范围扩大

  非公企业高级经济师专项评审工作开始于2012年,评审对象为非公企业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生产经营管理者、经济专业技术骨干,从2017年开始,范围扩大为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中的生产经营管理人才,主要指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等生产经营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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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申报职称?

  根据规定,2017年高级职称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系统入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评定专栏,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数据,推送至单位审核)。中小学教师和卫生技术高级申报材料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将纸质材料交由县(市)区市职改办或市直业务主管部门集中上报,纸质材料报送全过程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其它专业高级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以各高评办的年度评审通知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申报的,申报时间截止后,不再开通申报渠道。中、初级职称继续使用单机版进行申报,申报方式和途径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