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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警方用“3+”举措推进全民禁种铲毒

时间:2017-06-28 01:45 浏览:

  【消息】6月13日,记者从市禁毒支队了解到,今年以来,襄阳禁毒部门通过实行“3+”举措,打造全民禁种铲毒模式,掀起了禁种铲毒高潮。截至目前,全市共破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195起,铲除毒品原植物22000株。

  用“压实责任+严格考评”提供坚强保障。市公安局协调各地综治部门,将禁种铲毒工作纳入综治年度目标考评重要内容,考评结果计入实绩考核。通过定任务、定责任、定奖惩,建立禁毒大队、派出所、驻村民警、治保干部、网格员五级责任体系,搭建全民禁种铲毒平台,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各县禁毒办对全县禁种铲毒行动战果实行每周通报制度,通报结果直接作为综治部门考评依据,有力确保了禁种铲毒各项工作落实。

  用“广泛宣传+举报奖励”营造浓厚氛围。全市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农村智能广播网“村村响”,组织宣讲团深入社区、村组,通过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告示、以案说法等方式,增强群众禁种毒品原植物的自觉性。同时,用足用活襄阳市公安局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行为,一经核实即给予现金和微信红包奖励。

  用“统筹结合+全警作战”形成强大合力。全市各乡镇以中心戒毒社区为载体,将社区、农村网格员聘为禁种铲毒工作信息员、宣传员、管理员,与网格管理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在禁种铲毒中,各县禁毒大队发挥主导作用,全体民警分工包片与驻村民警一同走村入户,建立宣传发动、收集掌握线索、现场铲除、调查办案于一体的工作机制,推动禁种铲毒工作有效开展。5月10日至5月13日,获悉保康县歇马镇有两家偏僻农户种植罂粟后,保康县禁毒大队民警随同歇马派出所民警一起,冒着大雨步行3公里赶到现场,当场铲除罂粟66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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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