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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督同级党委 实践保康模式

时间:2017-09-16 00:47 浏览:

  【消息】“上级监督太远,下级监督太难,同级监督太软。”如何破解同级监督难题?保康县委敢于第一个吃螃蟹,从今年5月开始,作为襄阳市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试点县(市)之一,历经4个月先行先试,终于探索出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保康模式。“如今在保康,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已成常态。”保康县委书记张世伟深有感触地说。

  建立制度,让监督硬起来

  开展纪委监督同级党委是党章、党内监督条例专门作出的重大制度安排。但在实践中,究竟怎么监督?没有现成模式可借鉴。

  在这种情况下,保康县委不等不靠,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从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高度,主动谋划同级监督工作。县委书记张世伟自告奋勇,亲自担任同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始终牢牢抓在手上。

  谁来监督?监督谁?怎样监督?涉及监督工作的“四梁八柱”,每一件,张世伟都亲力亲为,先后5次主持召开同级监督工作座谈会,最终高规格出台《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监督工作暂行办法》《保康县加强县委常委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和家庭家教家风监督工作细则》《保康县委常委廉洁履责年度评估细则》一系列制度。

  保康还从监督的全面性、有效性、规范性入手,创新性提出“1+8”同级监督模式。

  所谓“1”,就是对县委书记的专项监督。每季度对县委书记在落实主体责任、“三重一大”规定,执行选人用人制度、党内法规及解决民生热点问题等工作发出“提醒卡”;对提醒事项未认真落实、有社会反响的,发出“监督卡”;对苗头性问题,发出“整改建议书”。

  所谓“8”,就是通过开展廉政教育、主体责任定期督查、“三重一大”决策全程纪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检查、专题述责述廉、廉政状况定期报告、谈话提醒、问题线索报告共八个方面,对县委常委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抓住关键,让监督精准实

  规矩有了,重点在于抓住关键点,让监督精准实。

  监督的重点是什么?保康县委明确,监督的第一个重点是政治监督,要重点监督县委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看是否真正做到对标看齐。

  监督的第二个重点是对人、财、物的监督,要重点监督县委选人用人情况,看是否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

  监督的第三个重点是对重要工作履职尽责的监督,重点监督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管党治党情况,看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

  监督的第四个重点是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重点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情况,看是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廉政观。

  那么,怎么监督?

  ——加强事前监督,实行同级约谈、函询。对县委常委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轻微违纪倾向,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对其进行谈话提醒或函询。

  ——加强事中监督,要求县委常委定期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履职尽责等情况报送县纪委备案。县纪委针对县委常委分管工作、备案事项、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开展“体检式”监督检查,从中发现问题,随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加强事后监督,实行同级述廉和评议,每年定期组织县委常委专题述职述廉,由县纪委委员进行评议打分,评议结果通过县委常委会公布。

  同时,建立“一监督一报告”“一年度一评估”“一常委一档案”三个机制。

  纪委在开展同级监督中发现县委及县委常委的具体问题,采用“一事一报、一人一报、一年一报”,撰写监督建议报告书,既向被监督者本人报告,又向县委报告;纪委每年对县委常委年度廉洁履责进行“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的评估,与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个人推优和廉政意见征询挂钩;为县委常委建立廉政档案,实行监督建议报告书和年度廉洁履责评估报告“双存档”。

  大胆亮剑,让监督见真功

  “信任不代替监督,监督就是信任。”县委始终以最开明的胸襟积极主动接受监督。2017年2月4日,在县纪委二次全会上,县委书记张世伟第一次现场与9名县委常委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县委常委主动接受监督,第一次主动集中向县纪委报告个人廉洁自律和分管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县纪委第一次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县委常委履职尽责、廉洁用权情况。

  今年以来,县委、县委常委主动向县纪委报告、备案“三重一大”决策事项79次;县纪委先后17次参与县委“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监督;2个乡镇党委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通报批评,县纪委对联系乡镇的2名县委常委执行扣分并及时记入其廉政档案。

  县委支持监督,纪委敢于监督,常委主动接受监督。保康县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可谓如火如荼。

  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基层卫生院负责人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班子成员纪实台账抽查审查不到位……

  今年7月,该县纪委针对卫计局、农业局等相关单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存在的83个具体问题,向9名县委常委分别发出了《落实主体责任督办通知书》。该县9名县委常委及时督办分管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对反馈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

  三伏天,酷暑难耐,一些搞城区绿化的同志希望县里能发点补助。作为分管此项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刘明锋,首先想到了纪委的监督。“必须向纪委征询,如果纪委认定有依据可以发,咱就大胆发,否则,一分钱也不能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