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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神医”当庭认罪服法

时间:2016-02-07 00:58 浏览:

         10日,安陆市检察院干警倪艳在微博上写道:“六‘神医’诈骗团伙一案终于改判了,我很欣慰!”原来,在前不久,经湖北省三级人民检察院两年来接力抗诉,安陆市法院对一冒充“神医”的6人诈骗团伙进行了重审,6名“神医”得到了公平公正的判决,消息一传开,当地人民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冒充神医诈骗钱财

        2009年6月,广西无业人员何某、刘军某、麦海某、刘锡某、麦利某、吕某纠聚在一起,开始干起了冒充神医诈骗钱财的勾当。2009年到2012年期间,6个人先后窜至浙江玉环、湖北安陆、郧县作案4起,骗取4名受害人共计23万余元,其中在安陆作案2起。2012年9月6日,6名嫌犯在长沙被安陆警方抓获。2013年4月,安陆市检察院对6人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何某有期徒刑4年零4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刘军某有期徒刑3年零2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麦海某、刘锡某、吕某三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麦利某有期徒刑2年零2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检方接力抗诉

        宣判后,安陆市检察院认为,法院一审判决主刑罚与附加刑罚金的适用明显不当,被告人吕某参与作案的次数和诈骗的金额均少于麦海某、刘锡某,三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量刑显失公平;特别是6名被告人作案次数和诈骗金额均不相同,却一律并处相同数额罚金,违背了《刑法》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便向孝感中院提出抗诉。然而事与愿违,该院在2013年8月作出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面对孝感中院的裁定,检方没有轻言放弃。于是,一场维护公平、公正的接力抗诉开始了。2013年10月20日,孝感市检察院向湖北省检察院提请抗诉。湖北省检察院采信后,启动了审判监督程序,于2014年1月7日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该院审查受理后,于2014年7月17日下达了再审决定,指令孝感中院对本案进行再审。今年2月2日,经孝感中院再审,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安陆市法院重审。

        开庭前,安陆市法院委托广西陆川县司法局对被告人麦海某、刘锡某、麦利某、吕某进行审前社会调查。陆川县司法局根据4人表现,建议对麦海某、刘锡某、麦利某、吕某适用缓刑,实施社区矫正。

        法院依法重审改判

        今年6月15日,6名“神医”重新回到安陆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再次接受审判。

        安陆市法院采纳了检方指控意见依法判决:被告人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4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被告人刘军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2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被告人麦海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麦利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2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刘锡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4.5万元;被告人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

        宣判后,6名“神医”当庭表示认罪服法。    (记者 祝伟  通讯员 安剑 叶先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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