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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新区出台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效能问责22条

时间:2016-02-29 08:34 浏览:

  本报讯 (通讯员李振文 特约记者易飞) 为了适应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持续加强干部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市高新区于近日出台《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暂行办法》,对各级各类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作风不正、执纪不严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并与单位、个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挂钩。

 

  根据《办法》,此次问责不仅适用于高新区党员干部,还包括挂职借用人员和聘用人员。其中,作风不正包括对管辖范围内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认真调查研究,不及时解决;工作不见成效,群众、客商意见较大;态度生硬、故意刁难,群众意见较大;工作时间打牌下棋、上网玩游戏、聊天、看电影、炒股票等。

 

  同时,《办法》还列出了不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负责任、不作为、工作失职;群体性、个体极端性、突发性事件防范不力,处置不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75条具体要求;服务企业和群众工作不力;懒政怠政,推诿拖延;不遵守工作纪律等7类情形42种具体表现。出现以上42种表现中的任何一项,都将面临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辞退或解聘等10种问责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