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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去年受理消费投诉2664件

时间:2016-06-29 08:32 浏览:

  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2015年,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2664件,已办结2656件;举报154件,已办结14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369.88万元;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869件,案值334.37万元,罚款404.5万元。

 

  据数据分析,2015年,全市工商系统受理各类咨询、投诉、举报案件数量呈递增态势,整体受理量较大的月份分别是10月、11月和8月,分别占全年受理总量的17.9%、11.5%和11.4%;其中,咨询量最多的是10月,投诉量最多的是12月,举报量最多的是12月。

 

  以消费投诉类型分:商品消费投诉1700件,占受理投诉总数的63.8%,同比上升了19.9%;服务消费投诉964件,占受理投诉总数的36.2%,同比上升了47.9%。

 

  网络购物不断攀升,凸显新的投诉热点

 

  随着互联网广泛普及,网络商品交易得到迅猛发展,网络购物已渐成投诉新热点。2015年,全市工商系统受理此类投诉77件,同比增长了56.4%。

 

  主要问题有:一是收到的网购货物与实际订购的商品性状不符,有的甚至是“三无”产品;二是网上订货并付款后,发生交货延迟,甚至在交款后没有得到所购商品;三是需要退货时往往费时较长且不能妥善解决;四是商家不履行售后服务约定,对网上售出的商品不承担“三包”责任等。同时,由于绝大部分网络销售商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没有实体店,更新速度快,出现纠纷时很多商家可能已经关门,致使部分消费投诉无法解决;还有部分消费者投诉时无法出示有效凭证,生产厂家不认账,交易平台互相推诿,导致网络消费维权难,并渐成投诉难点。

 

  汽车消费投诉骤然升温

 

  去年,全市受理各类汽车投诉48件,同比增长了31.4%。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商品质量不稳定。主要表现在汽车产品质量瑕疵多,如发动机漏油、异响、部分零件使用寿命短等;二是售后服务不到位。在日常售后保养中存在猫腻,夸大故障后果、过度保养维修且价格不透明等。同时,部分经营者不按“三包”规定承担相应的售后责任,维修人员素质差,服务水平低,汽车的一些问题在指定维修点得不到有效解决。三是销售合同存在霸王条款。主要表现在,“订金、保证金及预付款”引发双方争议、提车不给合格证、提车加价、合同订立不规范以及作出承诺不兑现等。四是将事故车当新车销售。部分4S店在未告知消费者的前提下,将出过险、维修过的汽车当新车销售给消费者,造成售后纠纷。

 

  商品房消费纠纷呈上升趋势

 

  商品房消费纠纷主要反映在四个方面:一是合同纠纷。如延期交房、办理产权证时房屋面积与合同不符、未按购房协议的价格出售、提供不规范合同等;二是预收款纠纷。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利用行业主导地位,向消费者收取“定金”、“保留金”、“意向金”时称如没有选中房子可退款,一旦消费者没有选中满意的房子或者发现个别楼盘根本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要求退款时,开发商却设置各种障碍;三是商品房质量问题。主要表现为商品房出现渗(漏)水、墙面裂痕、墙体空鼓等现象;四是虚假广告宣传。主要表现为开发商在售楼时通过广告形式对外宣传楼盘阳台赠送一半面积和全面积赠送飘窗等,实际上,根据国家相关建筑规范以上面积是法定测算一半面积和不测算面积,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的事实;五是存在乱收费现象。主要表现在,开发商售房时对外宣传商品房楼盘提供有相关的配套设施,如管道燃气、光纤入户等,但实际交房时发现并未提供该设施或者提出需要另外加收安装费,存在乱收费等现象。

 

  家电投诉总体略降,小家电类个案同比涨幅明显

 

  去年,全市受理此类投诉58件,同比增长了18.3%。其中,涉及小家电产品的投诉43件,占此类投诉的74.1%。一是小家电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经常发生功能性故障;二是售后服务不到位,商家往往以各种理由推诿塞责,不履行“三包”义务;三是同款家电商品仿冒严重,经常有商标和样式使用权纠纷。

 

  通信行业违规扣费和虚假宣传的违规现象较为突出

 

  去年,全市受理涉及通信行业投诉83件,同比增长了11.6%。主要表现为:一是违规扣费。很多消费者出现无故被乱扣话费现象,有些不法商家在手机里内置软件,如游戏乐园、占卜星座、激情聊天等等,设置“吞噬话费”陷阱,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触碰到一些快捷键就会被扣费;二是部分通信运营商虚假宣传,在未取得4G许可和4G基站未全部建立的前提下,大幅度推广4G业务,虚假宣传称已经实现了全覆盖,对消费者进行误导消费。(记者董晓芳 通讯员陈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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