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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营造“三个环境”服务企业发展

时间:2017-04-08 00:16 浏览:

  今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观念,将“服务发展、营造环境”的意识融入审判工作中,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三个环境”,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营造便捷的诉讼环境。对辖区企业符合法律规定、材料齐全的起诉,当场登记立案,涉企案件平均立案时间缩减2天;对确有困难的企业,经申请后,依法缓交诉讼费、执行费320多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确有特殊原因不方便到法院立案的企业,在2个工作日内上门办理立案手续10次;接受涉企网上立案申请22件,均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或处理。

  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两级法院严厉打击“三堵五闹”、“四霸六强”等行为,审结破坏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软环境、危害重点项目建设的案件1362件,打击犯罪分子1593人;依法打击破坏金融管理、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审结侵占、诈骗、非法经营、职务侵占等案件271件,惩治犯罪分子305人,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营造有序的发展环境。对企业提出的保全申请,第一时间采取保全措施127件,避免资产流失。对资金困难但运转正常或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采取“活查封”形式进行保全15起,维护企业经营秩序。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351件,其中调解结案249件,最大限度促进企业与劳动者的双赢,近3年来,没有因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而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其他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事件。加大对市场主体权益的平等保护力度,3年来,审理涉市直“三区”企业案件278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6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