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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受人社部表彰

时间:2019-08-02 11:47 浏览:

(记者郑岚 通讯员熊伟)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文,通报表扬2019年度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宜昌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榜上有名。

宜昌市劳动保障监察局联合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市就业管理局,于今年4月份扎实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结合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等方式,共检查劳务派遣单位、职业中介机构、用人单位307家,发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3起,责令退还劳动者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案件1起,帮助用工单位建立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带动用工管理制度160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000余份。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服务活动和用人单位的招用工行为,有效遏制了人力资源市场领域的违法行为,为劳动者营造了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

单位职业年金须在每月15日前申报缴纳

(记者郑岚 通讯员陈宸 实习生袁紫嫣)职业年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直接关系到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参保单位如果未能按时足额缴费,将导致参保人员欠费而无法归集和投资运营,造成其个人权益的损失由参保单位承担。昨日,市社保局提醒,职业年金缴费到账的时效性十分重要,请参保单位务必在每月15日前申报缴纳职业年金,以免导致个人退休待遇减少。

按照《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通知》(鄂税发〔2018〕127号)文件的要求,我市参保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当月职业年金;迟于该时间后缴费,就可能造成本单位当月所缴纳的职业年金不能按时归集上解,从而影响投资运营不能产生收益,导致个人退休待遇减少。

市社保局特此提醒各参保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职业年金的特殊性,每月务必主动按时足额缴费,切实维护好参保人员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