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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机动车尾气检测本月起执行新标准

时间:2019-11-14 16:55 浏览:

(记者金计 通讯员徐永挹 袁显芳)从本月起,宜昌城区机动车尾气检测正式执行新标准,以减少污染物排放,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记者昨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19年底前,宜昌还将实施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实现全市排放超标机动车“检验—维修—复检”闭环管理。

根据新标准,2011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轻型汽油车(总质量不超过3.5吨);2013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重型汽油车(总质量大于3.5吨);2018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柴油车,如果在尾气检测时OBD(车载诊断系统)检验不合格,直接判定排放检验不合格。

市交通运输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已联合发出通知,宜昌将从2019年12月15日起试运行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I/M)制度,如果车辆年检尾气不合格,必须到维修企业(包括M站)进行维修,取得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再到初检的检测机构(I站)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由承修的维修企业返修直至合格。

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提醒,本市行驶的机动车不得排放明显可见黑烟,对于发现在用行驶的柴油车排放明显可见黑烟,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