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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以奖代补资金使用定规矩

时间:2019-12-20 13:14 浏览:

(记者郑岚 通讯员叶声)记者昨悉,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宜昌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明确以奖代补资金使用原则和拨付标准,市财政每年还将从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中安排100万元的单项奖励资金,用于奖励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绩突出的有关街道、社区及小区。

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的使用管理坚持公开透明、先建后补、分类分阶的原则。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年度改造计划先期安排改造资金,市财政依据现有财政体制及项目建设进度,采取“先预拨、后清算”方式给予奖补。同时,市财政每年从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中安排100万元的单项奖励资金,用于奖励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绩突出的有关街道、社区及小区。

拨付标准为依据现有财政体制及项目建设进度,对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行分类别分阶段的资金拨付政策。资金拨付原则上应优先扣除上级补助资金及符合条件的社会资金,不足部分由市、区财政按比例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