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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宜昌12315停车收费类投诉高发

时间:2020-04-01 23:38 浏览:

三峡晚报全媒记者郑岚 景卫东摄 通讯员田力 刘秀华

停车场内停车五十多天,取车时需交1568元停车费;交通管制期间,车停留在小区无法取出,却被要求交数百元停车费……

记者昨日从宜昌市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获悉,1月22日至3月20日疫情防控期间,该中心接听群众来电4300个。3月13日,宜昌市管控措施调整实施后,疫情期间停车收费类诉求呈突发上升趋势,热点集中在交通管制后滞留在各小区、公用停车场的车辆收费问题。该中心共接到停车收费类投诉举报100件,占投诉举报量5.4%,目前已办结92件,办结率为93%。小区停车费政府指导意见出台后,小区停车费纠纷频繁现象得到缓解,但商业停车场纠纷依然高发。

走亲访友滞留小区停车却要按小时收费

到亲戚家走亲戚,因疫情原因被迫长时间停车,物业却依旧要按小时收费,不交钱就不让出去。近日,市民卢女士拨打12315举报小区物业收费不合规。

就疫情防控期间宜昌城区住宅小区停车费如何收取,宜昌市住建局发布过明确意见,对疫情防控期间因走亲访友滞留在宜昌城区(含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住宅小区的非本小区经常停放车辆,自1月25日6:00全市实行交通管制起,至当地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明确解除小区封闭之后2日内产生的停车费予以免除,其他时间产生的停车费用按小区原停车收费标准收取。

宜昌市伍家岗区市场监管局接到12315中心派件后,派出执法人员迅速和卢女士联系,并到该小区调查核实,对相关政策进行解释,业主或房屋使用人的车辆在疫情区间停放在小区内的,按正常标准收费,外地回来过年或走亲访友滞留小区内的,停车费收至2月3日,消费者表示理解,双方最终和解。

业主停车因管制未能取车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免收200余元

作为小区的业主,也有市民在疫情期间遇到了停车费咋收的难题。李先生是枝江市某小区业主,因长期未在该小区居住,故未缴纳该小区固定停车费。1月26日,李先生将私家车停放在小区内,却因疫情原因,车辆不能驶离小区。3月15日,他到小区取车,被小区物业要求支付停车费250元方可离开。李先生对此感到不解,他认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车辆无法开出停车场,应免收费用,因此希望市场监管部门能协调免交相应停车费。

接到12315中心指令后,枝江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与双方取得联系,将相关政策向小区物业进行宣传,对物业未按规定执行减免停车费做法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该小区物业表示理解,免收疫情期间李先生停车费。

商业停车场停了50天1568元“天价停车费”被减免

相比小区停车场,将车停在城区商业停车场的车主们,更是纷纷表示无力承担“天价停车费”。

日前,12315接到多起停车收费举报件,其中一位覃先生反映:1月22日,他将汽车停到猇亭区一停车场。1月25日,宜昌封城,本来准备三天后取车的他出不了小区。好在2月2日,覃先生一个朋友能出小区,才帮他取回了车,但停车场却收了480元停车费。覃先生认为,在特殊时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长时间停车,希望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商家退一部分费用。

猇亭区市场监管局接到12315举报件后,经协调,停车场退还覃先生280元。

相比480元停车费,在伍家岗区一大型停车场内停车50天被要求收取1568元的车主更是感觉冤枉。因为疫情,该车主不得不在该停车场停车五十多天,结果停车场按照30元一天的标准,共收取了1568元。

伍家乡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于3月18日下午前往该停车场核实调查,停车场负责人表示接到通知后已在核算退款事宜,已通知消费者前来办理退款手续。

记者了解到,根据3月16日宜肺炎防指办文〔2020〕137号文件精神,针对城区公共停车场疫情防控期可能产生的矛盾纠纷问题。市城管委道路停车管理中心迅速行动,于3月19日印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城区公共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城区公共停车场开展排查、收集情况,按照上级精神,实行分类差异化停车服务收费,同时做好场内环境消杀、秩序引导和政策解释工作。通知还明确,对疫情防控期间滞留在宜昌城区(含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公共停车场的非宜昌城区车辆,自2020年1月25日6:00全市实行交通管制起,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明确解除小区封闭之后2日内产生的停车费用予以免除,其他时间产生的停车费用按各停车场现行标准收取。

市城管委道路停车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目前已组织专班对通知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办,并将持续加强对城区公共停车场运行管理、环境卫生的常态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