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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最新款有争议,退货成难题

时间:2020-09-09 00:03 浏览:

三峡晚报讯(全媒记者闫承敏)商场说是最新款口红,可送给女友时,女友说不是。市民张先生致电本报热线6233333反映,他在城区一家商场的奢侈品牌化妆品专柜购买的最新款口红,并不是最新款,在向专柜要求退费时被其拒绝。9月5日,经记者和商场管理人员协调,该化妆品专柜表示,因外包装被拆,无法二次销售,愿意为其提供价值千元的同品牌礼品作为补偿。

今年20多岁的张先生说,他在七夕情人节时,为女友在城区一家商场的奢侈品化妆专柜,购买了一份价值千元的七夕口红作为礼物。当时,女友跟他提的是要该品牌最新款的口红,因为她已经有了很多个该品牌的口红。张先生说,他在柜台多次询问销售员是不是最新款的。对方表示,就是他们店里最新款的口红。随后,销售员在确认他要购买后,将三个口红的外包装拆开,一并放入七夕礼包的大包装。张先生说,他女友看到该品牌的口红就说,这是196系列的,是该品牌的爆款,并非最新款口红。随后,他到该品牌专柜要求退货被拒,对方说就是最新款的口红,同时外包装被拆,无法二次销售。

对此,该品牌化妆品专柜销售员表示,这款口红就是该品牌推出的最新款,虽然消费者的女友在德国留学时购买过。当公司让他们开展活动时,就是说的最新款。同时,她说,口红是特殊商品,打开纸包装后,口红旋转底部就会直接暴露在空气中,这时商品就等同于使用过,他们无法进行二次销售,所以无法退货,

消费者要品牌商最新款,宜昌没有。七夕款就是品牌专柜的宜昌最新款,消费者已有。站在各自的角度,双方都没有错。对此,市市场监管局消保科工作人员表示,此时要看口红是否已使用过,如确未使用,则应退货。但食品和口红等又属于特殊商品。为此,经记者和商场管理人员与该品牌化妆品专柜负责人协商,对方同意,提供同品牌价值千元的化妆品对张先生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