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当前位置 : 主页 > 恩施新闻 >

随手拉车门便偷到五万余元 90后男子偷车内财物上了瘾

时间:2016-02-04 01:18 浏览:

晚报讯(记者 陈千恩 通讯员 吴畏 周武君 吴兢)巴东90后男子陈某在试拉大街路边停放的小车车门尝到“甜头”后,接连采取试拉车门和砸车窗玻璃、撬车相结合的手段,疯狂盗窃7起,共盗取车内财物5.13万元。记者昨日从巴东县检察院获悉,陈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诉。

去年4月,家住巴东县溪丘湾乡、现年23岁的陈某因抢劫罪服刑9年出狱。后无所事事,常在宜昌、巴东县城和溪丘湾集镇游荡。今年2月15日凌晨2时许,陈某在巴东县城与好友吃过夜宵后,独自窜至白云路,见街面路旁停靠的车辆大多都是高档小车,便打起车内财物的主意。他将衣服后面的帽子翻起来将头遮住,逐车“试拉”车门,直至中环路县教育局教研室门前发现一“猎豹”越野车后门未锁,便潜入车内,将后备箱一塑料盒里放置的5万元现金盗走。“试拉”车门的巨大“收获”,让陈某觉得既兴奋又后怕,他决定回溪丘湾家中“避避风头”。回家后的风平浪静,使陈某内心又开始躁动起来,离前次盗窃仅5天后的2月20日凌晨3时许,他又窜至溪丘湾集镇老区路、学院路,采取“试拉”车门手段,盗取了2台车内的财物;继而采取砸车窗玻璃、撬车等手段,盗走4台车内的财物。

检察机关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盗窃和破坏性手段,多次盗取他人财物,涉案金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64条,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决定提起公诉。同时建议法院:陈某采用破坏性手段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又造成其他财物损毁,应当从重处罚。

上一篇:恩施市聚力谋划非公党建工作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