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彭绪艳 通讯员姜灿琼)昨日,记者从州人社局获悉,在我州开展的为期两个月的“四小企业”非法用工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检查发现违法违规案件118件。
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特别是加强对“四小企业”(小砖窑、小煤窑、小矿山、小作坊)用工行为的监督管理,4至5月,州人社局组织开展了为期两月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检查行动。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全州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城乡结合部和乡村企业进行检查,其中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是重点检查区域。主要查处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不按规定支付工资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先后出动检查人员1201人,共检查用人单位993户,涉及劳动者人数18205人。检查发现违法违规案件118件,主要涉及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支付工资,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违反工作时间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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