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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人撞伤后不知去向 被执行人的父亲替子赔偿伤者

时间:2019-02-14 01:10 浏览:

  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记者 陈子才 通讯员 赵丽君)一起交通事故后,被执行人远离家庭、行踪不明。困境之中,黄石港区法院执行员释法明理、温情劝解。被执行人父亲替子赔偿。1月29日,被执行人尹某父亲,将最后一笔10万元执行款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
  2012年11月3日,被执行人尹某驾驶一辆小汽车行至黄石湖滨大道华新医院路口左转弯时,与程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程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2016年2月,黄石港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尹某赔偿原告程某残疾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417526.46元。因尹某未及时履行,程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为敦促被执行人尹某尽快履行义务,执行员立即向其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未得到回应。无奈之下,执行员来到尹某家中,尹某父亲解释,交通事故发生后,尹某便只身去了外地打工,没有和家人联系,他也不知道尹某的具体去向。
  因尹某案发时年仅21岁,名下无任何财产。
  执行员只好劝导尹某父亲。为了取得尹某父亲的理解,即便是在三伏天,执行员也陪伴在尹某父亲工作的电焊车间旁。
  持续的劝导终于取得了效果。尹某父亲得知申请执行人程某因这场事故造成头颈损伤后,决定代替儿子分期支付赔偿款,并陆续支付了20万元。
  今年1月29日,经法院主持协商,程某与尹某父亲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程某愿意放弃部分赔偿款,将被执行人应给付的赔偿金额降为30万元。当天,尹某父亲将剩余10万元赔偿款支付给了程某。该案履行完毕,执行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