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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规划 提升城市排涝能力

时间:2019-03-20 16:54 浏览:

  黄石日报(记者 廖巍巍)19日,市住建局发布《黄石市排水(雨水) 防涝系统规划设计技术规定(试行)》,明确了我市防范城市内涝的具体技术规定,目标是确保实现暴雨下城市不看海。

  为防范城市内涝,《规定》明确了我市城区的暴雨强度公式,规定黄荆山以北的地区采用黄石市暴雨强度公式,黄荆山以南的地区采用大冶市暴雨强度公式。并指出城市防涝设施应包括源头控制设施、雨水管渠设施和综合防治设施,要求城市开发中落实涉及雨水渗、滞、蓄、净、用、排等用途的低影响开发设施用地,开展雨水渗透、雨水调蓄、雨水收集利用;当降雨超过雨水管渠设计能力时,可利用城镇河湖、景观水体、下凹式绿地和城市广场等公共设施作为临时雨水调蓄设施,使防涝标准满足“设计暴雨下保证城市功能、罕遇暴雨下保证人身安全”的要求,相应的内涝等级应分别不大于轻微积水和轻微内涝。

  为确保城市排水防涝设施高标准建设,《规定》将作为黄石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排水工程专项规划等与排水防涝相关的规划和工程设计的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