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巴桑罗布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吴著怡为市财政局局长; 叶序武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决定免去: 尹剑钧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陈小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许加兵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 肖青松东岳路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中市人民法院东岳路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注销: 毛水珍金湖街道人大联络处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