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十堰晚报)记者 刘爽 通讯员 李武洲 报道:记者日前从市养老保险局获悉,十堰市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已经启动,认证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30日。
据了解,市养老保险局每两年展开一次对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资格进行认证。认证的离退休人员是由社保部门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其他如财政发放或企业内退不在认证范围之内。目前,城区在市直社保机构领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有2万余人。
认证时,必须由本人持退休证、身份证(二代)和养老金资格认证手册前往认证。
在外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可通过当地县级以上社保机构协助认证。可将认证表在异地社保机构盖章后寄回市养老保险局。认证表可在市养老保险局领取。
瘫痪、卧病在床等行动不便的离退休人员,可由家属代办认证,除必须提供离退休人员本人身份证、退休证、认证手册,委托代办人身份证外,还应提供离退休人员本人户口簿、近期照片。
逾期两个月未办理认证的,按规定停发养老金及相关待遇。
此次认证主要面对城区的市直离退休人员,在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社保部门领取养老金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认证,以所在区属社保机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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