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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三部门联合整治机动车违停 限期整改还路于民

时间:2020-01-14 00:03 浏览:

讯(十堰晚报)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柯圣泉 报道:从10月14日开始,市公安交管局二大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和市政工程管理处,针对城区主干道人行道、机动车道乱停乱放,以及损坏人行道和盲道等行为,在朝阳路沿线进行联合执法,清理违停车辆,限期整改损坏道路,还路于民。截至昨日记者发稿,已清理违停车辆百余辆,整改路面十余处。

14日9时30分许,由市公安交管局二大队民警、协警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政工程管理处等组成的联合执法工作组,首先与朝阳中路龙信上城楼下人行道停车场金泽停车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见面,对人行道停车规定进行宣传,查看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清理影响行人通行的违停机动车,并对停车造成人行道和盲道损毁,影响市民正常出行提出整改意见,当场下发整改处理通知书,限期整改。

市政工程管理处市政监察大队中队长郑隆友说,违法停车主要是损毁人行道非常严重,他们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限两日之内必须恢复人行道,并进行检查、验收,能停放的停放,不能停放的将取缔。

市公安交管局二大队副大队长王伟介绍,为规范人民路、朝阳路、车城南路等城区主干道人行道停车秩序,还路于民,消除安全隐患,减少交通安全事故,自本月14日起,交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和市政工程管理处成立联合执法工作组,每天上午9点半到10点半、下午3点半到4点半联合执法,或采取不定时上路执法,从朝阳中路立交桥附近路段向车城南路、人民路逐段推进,在半个月内排查、规范完毕,对占用人行道停车手续不齐全的一律予以清理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