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当前位置 : 主页 > 十堰资讯 >

管道漏水致居民家水费成“天价”工作人员称没义务通知

时间:2020-02-16 00:09 浏览:

水,作为市民生活必需品,我们每天都要和它打交道。一般家庭用水,都会充值几百块钱,管上一段时间。日前,有市民向我台新闻热线反映称,自己半年没去缴水费,一去缴费却发现欠费1000多元,这让他有些接受不了。

张湾区一居民遭遇缴费难题:漏出来的"天价"水费该由谁承担

在张湾区汉江北路35号,市民汤道刚居住的是前些年拆迁还建的平房,家里的水管位于厨房后面的阳沟里,水表则安放在距离他家50米开外的地下。

市民汤道刚:那天我父亲去交水费,发现水费有1300多块钱接近1400,回来跟我说家里面水费怎么用了这么多。汤道刚说,平时自己家一个月约用4、5吨水,所以一般都是交100块钱水费,估摸着用的差不多了再去交。没想到这次居然欠费1000多元。通过到水务公司查询用水量他发现,从2016年10月份起,他家每个月的用水量突然飙升到100多吨,于是他检查了自己家的水管,发现在厨房后面的管道上有个裂缝在漏水。

市民汤道刚:作为自来水公司,不管是从抄表收费包括他们的各个系统应该说都能发现这样的问题,如果说你当月提醒了我们,我们最多就是损失当月的水费。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来到了十堰水务公司东风营业所,就市民汤先生遭遇的事情进行了咨询。

十堰水务公司东风营业所工作人员:我们今年是10月份10号新换的表卡,他以前没漏水,从10月份以后开始漏水,这个漏水你叫我们咋办,我们每家每户怎么通知他们,我们也不知道他们用量到底多大。这位工作人员解释称,水务公司在2016年10月份换了卡表,而汤道刚家也是10月份用水量变大,更换卡表后,抄表员的记录上并没有10月份以前的记录,显示不出水量的异常。

市民汤道刚:只有说抄完水表以后才能发现这样的问题,那么作为后续的损失我个人认为应该由水务公司来承担损失费用,毕竟是因为他们没有告知所造成的后续损失,我希望就是我们只付当月损失的费用加上后面我们正常用水量的费用,其他费用我个人认为不应该由我们自己来承担这个费用。

十堰水务公司东风营业所工作人员:实际上给你说白了,这都是你(水表)后面的,我们没有义务给你通知,你(水表)后面漏水了,我咋晓得你用没用呢?我们有没有义务呢,也可以算是有义务通知你,你用水了,我咋晓得你每个月用好多,你漏了是你家里的,你厨房漏了,还是厕所漏了,我搞不清楚。水务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汤先生的遭遇,他们将向上级部门反映,稍后会给汤先生一个答复。

同时,工作人员提醒市民:按照《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相关内容规定,用户与供水企业的产权分界点为注册计量水表,水表到市政管网之间的管道归供水企业管理,水表到用户之间的管道归用户所有,也应由用户管护。建议用户在用水时,应不定期查看自家水表,及时发现水量变化,采取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