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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沟市场有商户公然卖野味

时间:2020-02-17 00:11 浏览:

讯(十堰晚报)记者 纪枫波 报道:野猪、麂子、狗獾、野鸡……这些本应活跃在山林的野生动物,或被电死、或被夹死,然后被公然摆放在农贸市场的摊位上售卖。16日、17日,市林业局、森林公安、野保站以及茅箭区、张湾区林业部门联合,突击检查6家重点农贸市场,共查获11只野生动物。

16日9时,联合执法组来到老虎沟市场后兵分两路,分别从该市场前后门逐家检查。很快,一组执法人员在干货区一家腊肉店发现线索。

“我这是家猪,不是野猪!”还不等检查人员询问,店主“此地无银三百两”地说道。

“家猪的猪头、猪耳、猪蹄是这样的吗?请拿出相关证件。”见执法人员很专业,店主亮不出证件,一言不发。

正当一组执法人员对腊肉店按程序处理时,二组执法人员也在市场外围一家水产经营部发现了“问题”:一只去了毛的小野猪和猪獾被放在店门口公然售卖。

执法人员对该水产店检查时,店主一直站在一个大铁罐子前面,这一举动引起执法人员的注意。当执法人员解开铁罐子里的编织袋时,两只麂子的头露了出来。遗憾的是,眼睛看上去依然炯炯有神的两只小动物已经死去。

随后,执法人员又在市场内一家干货店查获两只果子狸,一只野兔。

“根据我们最近掌握的情况,老虎沟市场贩卖的野生动物不止这些。”11时,联合执法组负责人当场决定,下午再杀个“回马枪”。

16日16时,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老虎沟市场,很快在一家水产店查获一只野鸡、一只野兔和一大块野猪肉。

连续两天,执法人员先后对老虎沟市场、东岳市场、红卫大市场、三堰农贸市场、老街集贸市场、顾家岗农贸市场进行突击检查。除了在老虎沟市场查扣11只野生动物外,其他市场暂未发现售卖野生动物。

“按规定,如果要贩卖养殖‘三有’野生动物,需要有林业部门发放的《陆地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