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通告
为全面加强汛期水域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和船舶所有人要加强渔业、客运、旅游观光船舶安全管理,做好船舶安全检查,配备必要安全、消防、救生设备,严格遵守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要求;禁止无证照船舶在河道行驶、从事客货运输;禁止未取得船舶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船舶驾驶工作;取得营运资质的船舶必须按照相关部门核定的航线行驶,不得随意变更航线。
二、禁止旅游经营单位和个人在172米水位线以下设置各类游乐设施;禁止在淹没线以下江边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聚集性娱乐活动。
三、友情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我区已进入主汛期,汉江水情复杂,请谨慎参与各种户外水上娱乐活动。各位家长朋友要加强未成年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禁止未成年人在汉江水域游泳、戏水、玩耍、垂钓,确保青少年儿童人身安全。
十堰市郧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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