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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湾区:“三个挂钩”划定党建考核硬指标

时间:2020-08-02 01:01 浏览:

讯(十堰日报)通讯员 熊晓明 鲍升涛 报道:近日,张湾区委聚焦党建考核考评指挥棒作用发挥,修订出台了《张湾区党建工作考评办法》,进一步健全全区党建工作考评激励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书记守好主业,精耕责任田。办法修订前,该区按党建工作年度考评得分结果评定为先进单位、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三个等次,其中被市、区 “一票否决”的单位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单位。

为落实考核办法,让党建考核工作真正起到督促和激励的作用,新修订的考评结果增设了 “基本合格单位”等次,并且提出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在综合考评中,排名后10%的应评定为基本合格单位。其中,区委党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排名进入后20%的,直接评定为基本合格单位。

此外,为了让党建考评真正成为全区基层党组织干事创业的 “助推器”,新办法实行 “三个挂钩”:一是与区委评价各单位党组 (党委)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挂钩。对党建工作考评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责成限期整改;对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将进行职务调整。二是与党建评优评先等挂钩。对党建考评评定为 “优秀”等次的单位,作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干部和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的优先单位,将在表彰名额上给予适当增加。三是与落实奖励政策挂钩。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单位,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分别按一定比例降低党建考评奖励标准;不合格单位,不享受党建考评奖励政策。

“完善创新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压实领导班子成员 ‘一岗双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在张湾区落地生根、见到实效。”该区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