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当前位置 : 主页 > 十堰资讯 >

80000元救助金!“司法温情”暖人心......

时间:2020-10-30 01:09 浏览:

原标题:80000元救助金!“司法温情”暖人心......  

“谢谢检察机关的关怀,有了这8万元的司法救助金,我们家的生活就有了希望,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10月20日,王家兄弟接过竹溪县检察院检察长刘青华送来的救助金时,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

王家兄弟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被告人李某某与被害人王某系同一所中学的教师,两人同住在该校寝室。1999年的冬天,两人共同购置一煤炉在寝室取暖。同年12月19日晚,两人发生煤气中毒,被告人李某某当场昏迷,被害人王某脚被烧伤。此事发生后,被告人李某某认为自己记忆力减退、身体受损系被害人王某造成,故对被害人王某起报复之心。2000年7月的一天,被告人李某某趁被害人王某及其弟在寝室熟睡之际,用事先准备好的浓硫酸泼向王家兄弟两人的面部后逃离现场,致使王家兄弟两人身体严重受损,丧失劳动能力。经鉴定,哥哥残疾等级为壹级,弟弟残疾等级为贰级。2000年12月,被告人李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5月初,检察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王家兄弟因案致贫的线索,经过实地走访调查,检察官了解到王家共有三口人,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其母亲张某某系农民,已年近七旬。其父亲早年因病去世,母亲独自一人将兄弟俩拉扯大,原本全家的希望全部都寄托在兄弟两人身上,却因案件的发生让这一家子的生活陷入困境。经初步审查,检察官认为像王家兄弟这样的因案件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主动与王家兄弟联系,告知其可以申请司法救助。2020年5月中旬,收到王某提交的司法救助申请后,竹溪县检察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帮助兄弟两人申请到8万元司法救助金。

“国家司法救助不仅传递了司法温度,也为因案致贫的被害人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让人民群众真正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司法关怀和温度。”据刘青华介绍,今年以来,该院已对因案致贫刑事被害人家属开展司法救助3件3人,帮助他们解决了生活困难,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贺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