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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竹山县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0家

时间:2021-08-24 00:30 浏览:

-十堰头条讯 通讯员 王彩稳 陈世奎 报道:日前,从国家科技部获悉,根据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数据显示,截止8月5日,湖北10025家企业入选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数量首次突破10000家,十堰市入库企业数位居全省第4名,竹山县共有20家企业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这是竹山县服务企业“面对面”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创新发展的缩影。

为确保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备案工作有效推进,竹山县科技和经信局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全县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备案。一是加强调研摸底。重点加强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和农村局、卫浴产业办等部门的工作对接,全面了解全县中小企业入驻经营情况,按照企业性质进行分类管理,入库培育。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对照上级下达目标任务开展周督办、月通报。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20家,其中:制造业领域10家,农、林、牧、渔业领域10家。三是加强政策宣讲。全面收集梳理国家、省、市扶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政策法规,并就相关内容组织企业开展集中培训解读,对企业疑惑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对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给出合理建议和意见。2021年,开展集中培训2次,培训人数达100人次。四是开展备案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深入企业开展入户备案指导。重点就入库备案流程,财务规范化管理进行了重点指导服务。竹山县科技和经信局负责人李晓黎表示,下一步,竹山县科技和经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进一步优化科技领域营商环境,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服务质效,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企业和上市后备企业“底盘”,营造科技型中小企业“铺天盖地”、高新技术企业“花开遍地”、科技型领军企业“顶天立地”蓬勃发展的湿地生态。力争全年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0家,培植战略型新兴产业企业10家,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入选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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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什么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如果评价分值低于60分,但符合《评价办法》第六条第(1)~(4)项条件的企业,若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企业可根据本办法进行自主评价,按照自愿原则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确认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纳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赋予18位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

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研究开发费用口径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执行。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具体参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