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任免决定
2021年9月24日,根据代理县长王丽媛同志提请,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竹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讨论,决定任命:
金亚松为竹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21年9月24日,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索明全同志提请,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竹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讨论,决定免去:
程贤林竹山县人民法院秦古人民法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