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当前位置 : 主页 > 襄樊新闻 >

组织机构社会信用代码明确办理单位

时间:2017-02-21 00:38 浏览:

  【消息】6月1日,市行政审批局发布《组织机构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机构,可分别到指定部门赋码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依据国家有关商事制度改革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要求,2016年1月1日起,质监部门不再发放、年检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并规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由工商部门赋码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和机构编制部门由编办赋码办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由民政部门赋码办理。但半年来,不少机构在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时,找不到具体经办部门。为此,市行政审批局发布《公告》,对办理组织机构社会信用“身份证号”的机构类型,相对应的赋码部门和代码载体予以明确。

  根据《公告》,机关、事业单位和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到机构编制部门赋码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到民政部门赋码办理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到司法行政部门赋码办理许可证书或登记证书;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到工商部门赋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基层工会、产业工会,到上级工会赋码办理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到民政部门赋码办理机构登记证书或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