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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考加分政策公布 农村独生女不再加分

时间:2017-04-21 04:37 浏览:

  【消息】日前,省招办公布2017年高考加分优录政策,取消了有多年历史的农村独生女加分项目,这也是湖北省目前唯一的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不过,在4类可优先录取的项目中新增了5A级青年志愿者。

  今年,我省取消湖北省农村独生女加分项目。自2009年实施的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政策,是湖北省一项地方性计生奖励政策,也曾是湖北省唯一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该规定为:父、母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独生女考生,报考湖北省属高校,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2016年高考,湖北农村独生女加分政策分值降低,分值从原来的10分调整为5分。

  按最新政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的一项: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烈士子女考生。

  另外,今年新增了“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项目。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称号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院校决定予以优先录取。5A级青年志愿者约占青年志愿者总人数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