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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碧水蓝天 换得金山银山

时间:2017-06-19 00:50 浏览:

  6月5日,我市发布《2016年度襄阳市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2016年,汉江干流襄阳段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水平,主要支流水质总体趋于好转;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95.8%,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2016年,市区空气质量全面好转,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41天,较2015年增加了35天。PM10均值为93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了14%;PM2.5均值为64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了15.8%。

  同心协力,强化汉江水环境保护

  2016年以来,我市坚持把保护水环境作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和建设“绿色襄阳”的重要内容,以落实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为重要抓手,不断强化汉江及其主要支流的水环境保护工作。

  2017年4月18日,襄阳第一次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召开。

  整体联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环委会协调高效有力,市环保局趁势而为、跟踪督办,各责任单位责任明确、协同发力,出色地完成了2016年度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立法撑腰。我市通过地方立法强化汉江水环境保护。《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于2017年5月1日开始施行。《条例》将我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工作任务明确分解到了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市直部门。《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形成全市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为襄阳市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强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压实责任。实施跨界(县)断面水质考核,压实地方政府责任。我市2015年10月印发《关于做好跨界断面水质改善工作的通知》,规定从2016年开始,对我市行政区域内汉江主要支流11个断面和沮河2个断面的水质情况按月进行考核。

  流域联动。协调组织小流域联防联控,提升小河流水环境质量。我市将滚河流域列为重点区域,制定严格的管控措施,市、县两级均编制滚河水体达标方案并积极实施,通过严格管控工业园区企业污水排放、清理滚河沿线垃圾、关停滚河沿线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在滚河沿线乡镇和较大建制村建设一体化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等强有力的措施,使滚河汤店断面水质在2016年度均值达到Ⅲ类标准。沮河是长江支流,流经我市保康、南漳两县的山区,我市重点围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清理、磷矿开采项目准入、规模化畜禽养殖管控、峡口水库管理等方面逐步开展沮河襄阳段综合治理工作,使沮河襄阳段2016年达到Ⅱ类水质。

  区域协作。与河南省南阳市建立南襄唐白河流域水环境联合监管联防联控机制,经过共同努力,唐白河水质明显好转,从湖北省“水十条”考核情况来看:2016年唐白河水质年度均值已达到Ⅲ类,优于省定的Ⅳ类标准,2017年1至4月份均值达到Ⅳ类标准,摘掉了唐白河水质多年劣Ⅴ类的“黑帽子”。

  面源治理。积极开展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一是科学规划养殖布局和规模,防治畜禽养殖污染。2016年各县(市)区均完成畜禽养殖三区划定工作,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3%,2017年我市将按要求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关停或搬迁工作。二是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6年已全部完成省定48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为完成2017年省定27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我市将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垃圾清运系统,建立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建立沼气池、化粪池,以防止污染物直接进入水体造成污染。

  总量减排。扎实做好水污染物减排工作,控制排污总量。近年来,我市在市区大力实施截污干支管工程,污水收集处理率逐步提高。截至2016年,枣阳市、老河口市、谷城县、南漳县、保康县均完成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改扩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大幅提高。我市所辖三县三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均在80%以上。2016年我市共完成涉水减排项目95个,经自测,削减化学需氧量3311.21吨、氨氮500.98吨,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了3.56%、4.66%,超额完成了省定化学需氧量下降2.4%和氨氮下降2.4%的目标任务。

  确保安全。市政府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列入《襄阳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襄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清单》和《2017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环保、水利、建设、卫生、农业、交通等部门在保护饮用水水源方面的职责,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确保了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多年达标。2016年7月,我市对汉江襄阳段全长195公里的左右岸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433项污染源。2017年,我市将433项污染源的整改销号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按照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行业指导、日常监管和复查复核,汉江沿线7个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属地负责的原则,强力推进污染源的整改销号工作,要求2017年6月底全部完成。目前整改销号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齐抓共管,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市委、市政府重视,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全市已逐步建立健全了大气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

  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市委、市政府把大气污染防治当成最大的民生工程,精心部署、强力推进。市委书记李乐成到市环保局调研时强调,市环保局要切实提高工作站位,以攻坚克难的决心坚决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各项目标任务。市长秦军多次要求各级各部门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加大处罚、曝光、督办、问责力度,拿出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勇气,破釜沉舟、背水一战,下猛药、出硬招、抓整改,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市政府将空气质量改善工作列为2017年市政府“十件实事”强力推进,凸显了市政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的坚定决心。

  顶层设计,落实责任。2016年我市印发了《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清单》以及《襄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2017年印发了《2017年环保工作任务清单》和《襄阳市2017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明确了各地各部门要承担的34项工作任务。市政府还与各地各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地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措施、项目清单和时间节点,做到了方向明,目标清,措施硬。

  强化督办,严格考核。市大气办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对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每日必争。通过运用曝光、督办、通报、约谈等多种手段,向各地各部门传导了压力,及时、有效地解决了一批重难点问题,营造了全社会关注大气环境质量、支持政府大气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

  2016年市大气办发出督办通知书40余份;2017年1至5月底,市大气办印发巡查整改问题交办函34份、巡查简报11期、督办通知29份,将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交由各地各部门办理,并跟踪督促整改。2017年年初,市大气办对各县(市)区2016年度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部门联动,严管重罚。我市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和协同控制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行动,通过联合执法,我市渣土车整治、露天烧烤取缔、燃煤锅炉淘汰、禁放烟花爆竹等工作收到明显成效。针对各类突出问题,我市敢于碰硬,敢于铁腕执法。2016年我市将18个工地、39家企业列入严重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对未实行密闭运输,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运输渣土的车辆进行查处整改,市区共查处整改违规运输渣土车辆5000多台次。

  完善体系,积极应对。我市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市政府发布了《襄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了预案启动后的应急响应措施、限产停产的工业企业名单,确保应急响应迅速有效。

  市环保局与市气象局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会商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快报。2016年冬季和2017年春季,我市受极端不利天气影响,多次出现重污染天气,市环保局在会商研判的基础上及时报请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协调各地各部门从控制城市扬尘、减少工业排放、限制机动车通行以及开展人工增雨等方面着手,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加强管控,有效缓解了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影响。

  严格执法,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效力

  2016年以来,市环保局坚持“督察”与“执法”并举,“严打”与“规范”并重,不断完善环境执法工作机制,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努力提升环境执法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创新环境执法模式。2017年3月,襄阳市环境保护执法中心组正式成立。各县(市)区的环境执法骨干力量交给市环境监察支队统一调配,对我市重点环境风险区域实施集中执法、交叉执法。截至目前,襄阳市环境保护执法中心组已分别对余家湖保康工业园内42家企业、老河口市生物产业园和循环产业园内31家企业、枣阳市工业园内11家企业、南漳县涌泉工业园内22家企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共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74个,除重点环境违法案件交市环保局直接查处外,其余环境违法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部交地方查处,并限期整改。

  严查环境违法行为。2016年1月至2017年5月期间,我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70件,罚款1900.88万元。其中,实施按日计罚案件4件,实施查封扣押案件32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19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1件,涉嫌环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件,完成随机抽查企业1241家(次)。

  开展环保专项督察。截至2017年5月10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的126件信访件中,已完成整改72件;确定的320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244项,占比76.25%。专项督察期间,我市对7家企业限期整改,对55家企业停产整改,取缔36家企业;行政拘留1人,问责37人(政府部门36人,企业1人),涉及单位28家;约谈81人(政府部门38人,企业43人)。开展综合性环保督察3次,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整改进度情况每周上报市政府。截至2017年5月10日,我市9个突出环境问题,解决了8个;4个A类问题,解决了2个;14个B类问题,解决了11个。2017年4月下旬和5月上旬,市政府分3个组对涉及11家企业的重点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暗访,对整改推进迟缓、力度不够的政府和部门进行了通报批评。

  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2016年以来,我市对排查发现的36家“十小”企业进行关闭或拆除;开展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排查;排查城镇污水处理厂9家、水泥制造企业4家、钢铁企业2家、涉危企业156家、涉危经营单位6家。我市对汉江及其支流沿岸15公里范围内的工业园区、涉水工业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堆放场、垃圾填埋场、畜禽养殖项目进行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报请政府关停企业6家,行政处罚企业11家,禁养区搬迁畜禽养殖项目26个,清理整治固废及垃圾填埋场18个。

  开展环境监察稽查。2016年以来,全市共稽查企业22家、下发《环境监察稽查通知书》11份、《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11份,规范整改各类问题66个。

  开展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截至2016年年底,我市对32家国控重点企业2015年度的环境行为开展了信用评价。其中,绿牌企业20家、蓝牌企业6家、黄牌企业1家、红牌企业5家。我市将环保行政处罚情况录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与相关部门共享信息,协同监管。

  及时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2016年以来,市环保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57件(次)、“市长信箱”143件(次)、襄阳市“12345”热线批办75件(次)、“12369”微信举报797件(次),受理率、查办率均达到100%。

  提升环境执法能力。组织全市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规范开展了排污单位现场监督检查、环境违法案件处理处罚、案件移交移送和环境监察稽查等。组织全市环境执法人员参加大练兵考试。活动期间,全市共立案167件。

  我市为环境执法人员配备了移动执法终端设备,开展了移动执法系统操作培训。目前,我市环境执法人员全部用上了移动执法终端设备。监察执法信息实现了快速共享、传输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