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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国税局:首批执法记录仪“上岗”

时间:2018-10-14 00:04 浏览:

导读:“您好,我们是城区分局的执法人员,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监督我们的执法行为,本次执法将全程录音录像。”因长期欠税,10月21日上午,枣阳市居典玻璃建材有限公司法人..

“您好,我们是城区分局的执法人员,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监督我们的执法行为,本次执法将全程录音录像。”因长期欠税,10月21日上午,枣阳市居典玻璃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全军接到枣阳市国税局城区分局税管员马超等人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并被责令限期缴纳5181.47元的税款。与以往不同,在此次送达过程中,枣阳市国税局城区分局首次使用了税收执法记录仪,并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

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税务干部的税收执法行为,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9月下旬以来,枣阳市国税局积极引入10余台税收执法记录仪,开展相关的实操培训,制定发放《税收执法记录仪操作规范手册》,规范税收执法记录仪的使用。随后,该局税收执法记录仪公开亮相,并“上岗”执法。

据介绍,当税务执法人员向企业或纳税人开展文书送达、非正常状态纳税人认定、税务登记注销、收缴发票处理等涉税事项时,将携带税收执法记录仪。该设备将全程无间断地记录税务执法人员的税收执法过程,并实时传输至税收执法记录仪后台终端,实现对税收执法过程和结果的痕迹化管理。“税收执法记录仪的推行、使用,规范了我们税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征纳双赢。”该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鹏说,在加强税收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的基础上,将配套建设规范化的执法约谈室,配备录音、录像等设备,综合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不断完善税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