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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日期间全市公共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6-07-01 08:07 浏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2016年“清明”节日将至,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日期间全市公共安全工作,给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节日环境,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各级组织领导,落实公共安全职责。“清明”节日期间是人流、车流较为集中的时期,也是治安案件、火灾事故、和交通安全事故易发的时期。全市各地、市直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公共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按照“法定职能、属地负责”的原则,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全面强化公共安全管理,认真制定节日期间公共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公共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公共安全工作责任,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群体性恶性事故和重特大交通安全、火灾事故;同时,要落实好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建立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守及后勤保障等制度,保证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反应及时、处置有效。各地、市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把公共安全工作始终放在突出位置,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抓好落实。

  二、加强治安安全检查,严查公共安全隐患。各地、市直有关单位一是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易燃易爆物品、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的储存、运输、使用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发现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运输、存储和使用(燃放)等行为的,要依法依规采取措施进行严格整治。二是对有安全隐患的单位,以及防火、防盗、报警、防爆、避雷、消防设施不完善的重点单位及其重点部位,要责令立即整改。三是要严格落实“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押运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从业能力。四是要严格执行凭证购买剧毒化学品制度,落实仓库守卫力量和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剧毒化学品非法流失。五是要加强对水、电、气、热等涉及国计民生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及其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严格督促落实各项内部治安保卫措施,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恐怖袭击和破坏活动。六是加强对建筑工地、娱乐场所及其他人群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三、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各地、市直有关单位一是要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行动,对全市主要道路、桥梁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及时督促整改到位。二是要加强对重点车辆、水上运输船舶的安全检查和动态监控,通过检查整改、源头预警监管、路面联动拦截等方式消除重点车辆、水上运输船舶运行安全隐患。三是要通过持续有力地打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来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四是要保障道路交通设施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完好与正常运行,做好道路上泥沙、垃圾的清扫保洁,整治违法违规占道经营、停车等行为,部署交管、路政、城管等人员上路巡查执法,切实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职责。

  四、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控社会火灾形势。各地、市直有关单位一是要结合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高层地下、城市大型综合体、山林等单位场所,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和频次,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要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发动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以及各类基层网格组织、治安联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力量,加强消防安全巡查,落实群防群治措施。三是要坚持“理性、文明、平和、公正”执法,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从严、从快督促整改,决不能养痈成患。对逾期未改的火灾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依法采取责令“三停”、临时查封措施,确实难以关停、查封的,督促单位落实“严防死守”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五、加强安全教育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各地、市直各单位充分发挥广大基层干部职工,以及各类平台的社会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广泛发动治保积极分子、保安员、志愿者等各种群防群治力量,深入企业、深入社区、深入农村、深入学校、深入家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普及安全防范和自救常识,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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