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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中小学7月1日放暑假

时间:2017-03-19 01:26 浏览:

  本报讯 (记者董晓芳 通讯员程建专) 6月13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各学校暑假放假时间和秋季开学时间已经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7月1日放假(师生离校),幼儿园和普通高中学校7月8日放假,中职学校7月1日放假。各级各类学校9月1日开学。
 

  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对学生集中进行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教育,尤其是加强交通、防溺水、防火、防触电、防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并通过通知、提示、告家长书等形式,将学校的有关要求告知家长,特别要将教育部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一封信》的精神落到实处,督促家长认真履行教育监护职责。各学校还要组织广大师生开展有针对性的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法治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杜绝各种不良嗜好,严于自律,文明上网,远离毒品,远离违法犯罪。
 

  同时,各学校要根据学生身心和年龄特点,切实落实“减负”规定,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暑期作业,鼓励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孝行月”活动和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
 

  暑假期间,严禁学校假期内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班。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组织专班认真查处假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纪行为。各地各校要利用假期组织教师对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贫困家庭学生进行全面家访,对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培训,帮助监护人掌握留守儿童学习生活及心理情况,提高家长监护意识和能力。协调配合民政、公安、文明办等部门及留守儿童所在村(社区),强化暑假空档期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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