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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司法责任制改革提档升级

时间:2017-10-11 00:26 浏览:

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

我市司法责任制改革提档升级

  如何优化员额配置?如何提高审判质效?两年来,我市法、检两家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抓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个“牛鼻子”,明确各类司法主体的权力边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确保侦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推进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建立符合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无疑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孝感法院系统经过双向选择、考试考核、差额遴选等9个步骤,遴选员额法官327名;另有审判辅助人员437人、司法行政及其他人员213人。在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和审判团队组建的基础上,两级法院已完成人员分类管理,实现人员优化配置。孝感检察系统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遴选员额,现有入额检察官221名,司法辅助人员共308名,其中检察官助理156名,书记员69名,司法警察57名,检察技术人员26名;司法行政人员100名。进入员额的检察官,早已到业务部门履职办案;未进入员额的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保留其原有职务和待遇,分别转任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

  以审判为中心,孝感法院系统搭建高效办案团队,组建“3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或多名书记员”的审判团队,有效提高审判绩效。孝感检察系统结合司法办案实际,积极搭建办案组织,设立独任检察官86个,建立检察官办案组25个,对案件的承办、交办、审批、指挥、疑难案件讨论等案件办理工作的程序和方式进行了优化。

  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孝感法院系统根据省高院的要求,制定完善了《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法官联席会议工作规则》、《案件评查委员会工作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坚持有序放权与强化监管的统一,通过流程节点控制,强化对案件审理的宏观指导和监督把关,实现“放权不放任”。目前院长、副院长、庭长、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职责、权利已经基本明确,落实了院庭长办案责任、裁判文书由审判长负责签发的相关规定。孝感检察系统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不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案件管理改革、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检务公开改革,促进司法规范,提升司法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