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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常委会议决定:调整一批市政协委员

时间:2019-01-03 17:17 浏览:

(记者高伊洛)昨天,市政协六届十一次常委会议决定:调整一批市政协委员。

会议决定:免去谭卫国宜昌市政协秘书长职务。

免职事项报政协宜昌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决定:撤销谭卫国、王宏新政协宜昌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资格。会议还决定:

免去孙辉、黄柏权、万平3名同志宜昌市政协常委职务。

免职事项报政协宜昌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同时,会议决定:增补郑龙、王军、张士勇、代红新、郑书香、阙自强、万新灿、宋时峰、欧阳莉、周玲平、余文畅、谭潇、邓田等13名同志为政协宜昌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

决定:孙辉、刘宁宁、张志猛、黄柏权、张韬、张玲、王俊、陈芝慧、万平、吕亚民、李玉桥等11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宜昌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