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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

时间:2019-08-27 00:45 浏览:

(记者高伊洛 通讯员刘莉蓉)8月21日,宜昌市民政局联合市残联、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的各项工作进行进一步部署安排。

《通知》明确,“两项补贴”对象是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和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00元,补贴实行社会化发放,按月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

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提交户口本、残疾人证等资料。各级民政部门、残联要依托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向社会公开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须知、制式申请材料等信息,并依托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或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管理系统等及时开展审核审定工作。县级民政部门经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后按时足额发放补贴资金。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内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动态管理,在每月底前将补贴对象的户籍迁移、低保取消、死亡等变动信息上报县级民政部门。《通知》要求,各地要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使用情况定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