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晚报全媒记者郑岚 通讯员黄玉莲 10月20日,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宜昌市第十批行政管控房屋名单,城区28处附有违建房产被列入管控名单,存在违建的房屋将被冻结房屋产权的登记、抵押、变更等手续,直到违建拆除。至此,宜昌已有335处房产因附有违建而被禁止登记、抵押及变更。
第十批被行政管控的房屋涉及西陵区、伍家岗区、猇亭区和宜昌高新区,城管部门执法人员表示,已对违建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黄江平表示,在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前,被行政管控的房屋将一直不能进行登记或者交易。同时,即使这些户主不进行房屋交易,拆违工作也将持续进行。
据介绍,自宜昌最严禁违令实施以来,不少违建业主都自行拆除了违法建设,新增违建发案率同期下降了90%,新增违建拆除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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